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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随笔] 兄妹日记(4)[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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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zi_hu 于 2024-1-27 19:07 发表
犯罪个屁,人家兄妹两情相悦,无可挑剔的情感
这位朋友的话我不敢苟同,感情是感情,法理是法理,但凡年龄不太小,都应该知道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论自愿与否,都是违法的,是要入刑的。所谓法不容情,也许刚好能解释这种行为。
这样的感情和际遇是广大狼友所羡慕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在欣赏和羡慕的同时,还是要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以不去打扰,但不能乱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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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ndghg 金币 +5 认真回复,奖励! 2024-1-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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