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应该说有个逻辑性的错误吧,楼主说的是在理想环境下的解决办法,在我国地方财政监管实质上没有的情况下给地方扩大财政收入,实施财政分权的结果只能是税收支出效率的大幅下滑,上面说“跑步前进”“层层盘剥”在完善银行专户等财政转移支付的条件下效率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再改成地方直接使用而不再经过中央那么怕是全中国的政府大楼和公车至少都要在换一边了,对于“ 而且,财政分权的过程也会推动财政透明化和民主化,在自求平衡的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没有了靠山,必须要进行自我约束和接受公众的监督,必须要尽可能地满足本地区居民的公共产品需求。”这只能说是一种空想,实质性的危害怕不会弱于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改革,因为这种逻辑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先在的国情下地方人大的监督能力很弱或压根就是政府的附属品,新闻媒体受政府压力而沉默或播假新闻也不是什么少的事情,而个人在一些跨地区抓人事件后怕也没么出路,对于这么一大笔没有有效监管的资金指望地方政府好好使用加大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绝大部分地区也只能是奢望,更为严重的是这样做无疑大大减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在某些还存在的离心力和一些人野心的推动下分裂也不是不可能,别以为各地军区和政府的关系有多浅,中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需要面对的问题太多了,一个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