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本文牵扯到政府的一些文字,可能是由于作者对其运作不够了解,写得略显夸张与随意。
1.“因为妈妈在机关单位里算是个小领导…还掌握着单位里的财政大权…利用单位的职权捞一点外快”被赖凡控诉“贪污”。事实上,“机关单位”里掌握“财政大权”的只有一人,即该机关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比如某局局长。
非单位最高领导,“利用职权”捞有两种情况,一是负责某部分的管理,从而从工作相对方(比如工 商 局,相对方就是各个企业)那里得到好处,此为受贿,二是本人是财务工作者,偷偷做假账,此为贪污。从文中来看,女主显然不是后者,但她又不是最高管理者,所以她最多有能力受贿,但没有能力贪污公款。
2.“顶头上司赖主任,目的是为了给爸爸安排一个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这里说的是目地,可是来了以后又不见人,说已经电话谈好了。其实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电话里谈的。
赖主任不知官居何职,一个单位的“主任”,本就是中层领导,不知为何却是女主这位“中层领导”的顶头上司…除非这主任是最高领导,那其工作单位就只有一个了:“发盏 改个 伟元会”
3.“没有半个月的功夫,爸爸就被安排到了机关单位某下属事业单位当了一名办公室主任”。一个初中学历的下岗工人,领导大笔一挥就让其居于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之列,这点属于对权力的过分想象。
事实是,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进人有两种途径。一是国家统一招考,一是军队干部转业。领导也许权力很大,但他决定不了内部人员的去留。他不但没有把下岗工人直接放到主任位置的权力,连开除与自己多次吵架的人的权力都没有。他只能安排其在自己下属单位工作,并给予相应工资待遇,但却不能给他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