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历史上真实的严打:83年版“木子美”被枪毙

0

回复 #6 继续续费 的帖子

我不太同意楼上的观点。八三年第一次严打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开始的,这得往前说,说到中国的文革,文革十年间,中国的公安机关遭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政治大于一切,什么法律啊,治安啊,都得靠后站,一些不法份子借政治运动的名义行违法之实,械斗,伤害致残致死,流氓寻衅滋事,挑戏强奸妇女,盗窃等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情通常是悬而未决,不了了之,因为当时的口号是阶级斗争大于一切。76年文革结束到83年第一次严打这7年间,中国公安机关的队伍重整建设并没有多大起色,社会治安形势及其严峻,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围观群众的面,挑戏劫持妇女(劫持后强奸),比较典型的事件如79年上海“控江路事件”,81年北京“北海公园事件”,这样的事件在全国很多地方时有发生,伤害,盗窃,杀人更是不计其数,最典型的事件就是83年 东北二王事件,同一年二王事件结束后又发生了卓长仁劫机事件(这些事件在网上都能查到),这些事件震惊了全国,也代表了当时国内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中国领导人才觉得非严打不可。
      于是,1983年邓小平发出指示,要“在3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大的战役”,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案件的决定>,严惩盗窃,抢劫,强奸等刑事犯罪;9月2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规定将部分死刑复核权下放至各地方省高院.
      当然,死刑复核权的下放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各省掌握的死刑标准并不统一有严有松,又比如行政领导有时会进行干预,导致司法公正和独立受到影响.死刑复核权下放后,减少了一道把关程序,有时确实容易导致一些冤假错案.当时有些人确实还是过去那种传统的做法,跟搞运动那样,好像一个警察每人没天必须得抓几个人,或者是法院判几个得有指标或任务,这还是过去搞运动的过程中的一个后遗症.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过去的严打,不能只是片面的看到严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看成是某个人的单纯基于政治目的而搞的政治运动,更不能夸大其影响,那将是一种误导,是没有客观的去看待历史.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pp-mm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7-6-13 06:18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3 07:00